协会宗旨
协会宗旨
| 1. 名称 |
| 1.1 协会名称为“中资企业(马来西亚)协会”,国文名称为 [PERSATUAN PERUSAHAAN CHINA DI MALAYSIA], 英文名称为 [CHINA ENTERPRISES ASSOCIATION IN MALAYSIA]以下简称为“协会”。 |
| 2. 办公地点 |
| 2.1 协会设于:
C/O C. S. TANG & CO 或由根据协会章程 11 条设立理事会确定并经社团注册官批准的其它地点。必要情况下,协会开展活动的地点须得到有关部门的书面批准。 |
| 3. 宗旨 |
| 3.1 协会宗旨是:
(a) 增进在马来西亚的中资企业的商业利益。 |
| 4. 定义 |
| 4.1 在协会章程
(a) 中资金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公民控制的企业,公司或商行。 |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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